【原创】中介要钱有多难?朋友总结的两句话,道出了圈儿内人的心酸和无助(二十四)
发表时间:2024-05-28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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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律师提出自己的上诉意见:“在行心公司没有主张违约金过高,也没有提供有关证据证明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下,一审判决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把违约金调整到贷款市场公开报价利率,缺乏法律依据。因飒公司和提联公司在本案当中支付的财产保全的保险费是行心公司违约造成的损失,根据咱们国家合同法的规定,应当由行心公司承担。一审判决以没有合同依据为由,驳回因飒公司和提联公司要求行心公司支付保险费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个点?”
“衣火光是行心公司的一人股东,他没能证明行心公司的财产和他自己的财产相互独立,并且衣火光滥用股东权利,指示禾伊公司把行心公司的应收货款支付给案外人芯依公司,应当对行心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个点?”
“一审判决认为因飒公司和提联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认定信管是本案交易的隐名合伙人,而且他们认为,即便信管是合伙人也不应当承担合同义务,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都存在明显的错误。信管向因飒公司和提联公司明确表明了他的身份是本案交易的合伙人,而且信管在本案交易过程中和行心公司共同出资,共享收益,确实是合伙人之一。”
“嗯那!”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法定的,信管作为合伙的主要决策者全面参与了本案交易,依法应当对行心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师有啥看法吗?”
法经慎重地说:“如果您坚持上诉的话,就这样提吧,我总感觉各方上诉的前景都不乐观。至于我为什么感觉不乐观,得等全面了解完各方意见和证据以后才能确定。”
“嗯那!”
上诉人因飒公司、提联公司和行心公司、衣火光均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法院民事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
承办律师收到各方答辩状后,再次安排了电话会议:“我先说一下行心公司的答辩内容。因飒公司和提联公司的上诉事实和理由不成立。行心公司关于本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及请求驳回起诉的一审抗辩意见,已经视为包含了对过高违约金进行调整的意思表示,如果二审法院坚持认为行心公司需要向因飒公司和提联公司承担相应的支付义务或者违约责任,行心公司同样认为违约金过高,应予调整。”
束缚水愤怒地说:“他们根本没说过嘛!”
“关于因飒公司和提联公司的其他上诉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的相关认定是正确的。”
“衣火光咋说?”
“衣火光的答辩内容多一些,分两点。”
“第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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