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身为一个主任,他本来就……思维迟缓(十四)

发表时间:2024-11-27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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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鲜继续读二审判决书:“本院认为……有争议的厕所、道路扩建价值826000元,经查,厕所、道路不在心巧水库管理所的土地管理范围,力亢公司也未举证证明其按照合同约定经心巧水库管理所准许修建的依据,但厕所、道路扩建系力亢公司为经营心巧水库构筑,合同解除后,厕所、道路即丧失使用价值,故本院将厕所、道路扩建价值与房屋修缮及设备一并纳入本案损失认定,较为符合本案实际!”

 

“和我预想的一致!”

 

“结合鉴定及本案的实际情况,本院对力亢公司主张因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直接损失即库存鱼损失1009700元予以支持;对其主张的预期可得利益酌定支持50%,即8951900元乘以50%等于4475950元。”

 

“不谋而合!”

 

“力亢公司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房屋修缮及设备,其中房屋修缮及设备250600元,因系力亢公司为履行合同而直接投入,本院予以支持;厕所、道路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损失,酌定支持50%,即826000元乘以50%等于413000元。据此计算,心巧水库管理所应赔偿力亢公司因合同提前解除的损失为6149250元!”

 

“嘿!比我预想的多支持了50%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损失!”

 

“这您没想到吧?”

 

“确实没想到!”

 

“本院判决如下:一、维持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第三项;二、撤销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三、心巧水库管理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力亢公司库存鱼损失1009700元、可得利益损失4475950元、建筑物和构筑物损失413000元、房屋修缮及设备损失250600元,共计6149250元;四、驳回力亢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好!超出预期!”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心巧水库管理所和力亢公司各负担一半。评估费和鉴定费,由心巧水库管理所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也是由心巧水库管理所和力亢公司各负担一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审法院已经审理终结了。”

 

“俺们这五年总算没白干!”

 

然而,好景不长,再审申请人心巧水库管理所因与被申请人力亢公司渔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二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再审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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