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驳回再审申请的案子结果是咋赢的?总算明白原因了,允许这么操作(十六)
发表时间:2024-07-0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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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的一天,由蓓蕴冷着脸找到由廉泉,劈头便问:“‘爹’,我还是不是你女儿呀?”
“咋说这话呀?”
“如果我是你女儿,在典当那件案子里,你咋啥也不帮我做呢?”
“做啥呀?”
“尧高厚都申请过再审啦!我为啥不能申请再审呀?”
“你?……对呀!”
由廉泉当即委托律师,代理由蓓蕴向再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尧高厚的再审申请已经有上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建议由蓓蕴到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由蓓蕴感觉希望不大,况且自己也算有了相关动作,便没有委托律师到上级法院去申请再审。
此时,检察院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作为监督机关,以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书的方式向再审法院提出了检察建议。
尧高厚听说承办律师已经收到了检察院寄来的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书,便乐呵呵地找上门来。
法经提醒承办律师:“你先把检察建议的内容向尧先生通报一下。”
“好的。检察院的检察建议认为,原审法院民事判决剥夺了尧高厚的辩论权,且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后面分三大点论述。”
“第一大点?”
“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没有作出明确的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大点?”
“尧高厚非本人原因未参加诉讼,也未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未行使辩论权。后面又分了两个小点论述。”
“第一个小点?”
“一、送达程序违法。原审法院应当向尧高厚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均由习劲公司职工李摩云签收,尧高厚与李摩云无任何关系,也无证据证明尧高厚委托李摩云签收上述文书。基层法院移送上级法院审理的民事裁定书的签收人为由廉泉聘请的律师。本案移送原审法院审理后,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文书均系由廉泉聘请的律师签收后交给李摩云,李摩云再交给由廉泉。”
“嗯……”
“尧高厚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也没有委托任何人代为参加庭审。证人李摩云证实,其将由廉泉交给的相关文件转交由廉泉聘请的律师时,授权委托书上已经有尧高厚的签字,没有看到由谁签署,经其签收的法律文书都交给了由廉泉。由廉泉聘请的律师在上级法院询问笔录中亦证实,授权委托书系由廉泉拿走签字,律师并未与尧高厚协商过授权委托的内容、范围以及律师费的金额等。”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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