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承包土地果然……赔钱没商量(二)
发表时间:2024-12-25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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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刚刚在合同上签过字,接了一通电话,就变卦了:“勿好意思,我屋里有事体,急仔要用钞票,勿能承包啦!”
“承包勿是小囡打游戏呀,说变就变!”
“明朝我寻傍友来代替,可以伐啦?”
“可以。”
2013年12月13日,冬季寒潮来袭,伴随着冷空气施加的影响,上海市徐汇区开启了“急冻”模式。连绵的细雨和咆哮而来的北风,让寒冬的冷意突显。顺理成章,早出的上班族立即穿上了厚厚的冬衣,某些市民甚至连毛围巾都配备起来了。就在人们满以为足够应对这股寒潮的时候,泼泼洒洒的雨滴中又开始混合进颗颗冰粒,使人倍增阴冷之感。尽管如此,在很多劳动者不分昼夜的值守下,上海这座超大城市仍然运行得风平浪静,不慌不忙。
蔡松年经朋友介绍来到了和董正约定的面谈地点。
董正开宗明义地说:“侬勿要以为承包上海乡下格土地肯定赚钞票啊!”
“我晓得。”
“看合同吧。”
蔡松年边看边读:“《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董正将其与田豫传于2013年12月11日签订的《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涉及的位于市郊一村1200亩土地中的约670亩土地的承包权转让给蔡松年。”
“可以伐啦?”
“可以。董正负责将已经开垦好的土地约670亩,架好电,并按400亩至500亩计划一口井且安装50A的变压器,通电后交给蔡松年使用。该宗土地由董正配备已经修建完工的小平房两栋,面积分别为216平方米,价值368000元,蔡松年必须接受。该宗土地政府规定需要预交2016年、2017年、2018年的承包费必须由蔡松年负责。协议签订后,董正不得干涉蔡松年的经营权,蔡松年享有30年的经营权和自主权。”
“可以伐啦?”
“可以。土地转让费每亩1200元,共670亩,合计804000元。土地余额超支96000元、房款368000元、政府土地承包费2016年、2017年、2018年共201000元,必须在2014年12月30日前付清。本协议签订后首付60万元,必须在2013年12月13日前付清。董正将电安装完毕,通电后蔡松年必须开始打井,但是打井手续由董正提供。第二次付款30万元,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付清。第三次付款,必须在2014年4月30日前付清。”
“可以伐啦?”
“可以。协议签订同时,签订联营合同。为撒还要签订联营合同?”
“政策!”
随后,双方均在《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确认。
第二天,经过双方实地测量,2013年12月13日董正与蔡松年签订的《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中涉及的土地面积实际为65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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