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上大公司兑奖,居然比上彩票站还难(十)
发表时间:2024-09-07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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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一、迈慨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何家红支付“禾大城”商铺三年使用权补偿金90600元;二、迈慨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何家红支付评估费6000元。三、驳回何家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迈慨公司负担。
迈慨公司收到判决后,很快作为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何家红彩票、奖券纠纷一案,不服一审法院民事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承办律师接到迈慨公司上诉状的时候,立即与法经约定时间,研究应诉策略:“法律师,牡丹江何女士的案子,迈慨公司上诉了。我先给您读一下儿他们的上诉状。”
“好的。”
“迈慨公司的上诉请求是:第一,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何家红的诉讼请求;第二,一审和二审的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何家红承担。下面我读一下儿事实与理由部分,他们是分四大点写的。”
“第一大点?”
“在何家红提交的主要证据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下,原审法院却认定了证据的效力,不符合法律规定。后面又分三点阐述。”
“第一点?”
“何家红提交给原审法院的照片、录音和录像等证据均无原始载体,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点?”
“何家红提交的用以证明中奖现场和奖项的照片和录像等证据中,虽然出现了何家红的影像,但是根本无法直接证明其是否中奖以及中得了何等奖项。”
“第三点?”
“何家红提交的抽奖券上既没有迈慨公司的印章,也没有工作人员的签字,真实性无法确认,更没有任何证明效力。后面又分两小点解释。”
“第一小点?”
“该抽奖券中没有任何地方能够体现出与何家红存在任何关联,也无法证明何家红是否中奖以及中得了何种奖品。”
“第二小点?”
“该抽奖券对于它是因为什么活动而产生的、活动的时间、活动的举办方是谁、何家红是合法取得的还是自行制作的等问题均无法证明。综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何家红要证明自己中奖的事实成立,就应当依法提供充分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加以证明。然而,原审法院在何家红提交的主要证据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下,却认定了证据的效力,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大点?”
“何家红主张的权利在2019年起诉时即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依法丧失胜诉权。后面又分两点阐述。”
“第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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