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是格,阿拉就是签约格辰光就想违法格受让方!(三)
发表时间:2025-01-15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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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切丛解释道:“意思就是侬勿需要再和村委会签合同了。”
“嗯……双方签订合同时,叶鞘先预付定金10万元,开完荒后于2017年4月1日前付清15万元,在2017年12月1日前付清余款128000元,否则合同无效,不退还定金;现有电线和道路无偿转让给叶鞘使用,电费按照市场价收取;打井和新增加的电力线路费用,由叶鞘承担;余切丛负责铺设三公里长的石子路……”
“侬格合同是一样格。”
“好格呀。”
“哪个付定金呀?”
“我来付,蒋生径已经把定金转给我了。”
“10万!”
“好格呀。”
此后,余切丛确认收到定金,即将合同约定的五个条田699亩土地全部转让给了叶鞘。
叶鞘在五个条田的土地里打了一口灌溉机井,并全部铺设了滴灌设施。
2017年11月3日,叶鞘应约到般松公司和余切丛进行结算。
余切丛一边拨弄手机里的计算器一边问:“老叶,到以载为止,侬总共平整了几个条田呀?”
“三个。”
“多少亩地呀?”
“200亩。”
“侬除了从我手里承包格土地以外,还包了别人格地吧?”
“还有180亩别人格地。”
“扣除侬已经支付过格土地转让费预付款175000元,侬还欠我203000元,对不对?”
“对格。”
“啥个辰光可以支付呀?”
“下个月15号。”
“侬写张条子吧。”
“好格呀。”
于是,叶鞘向余切丛出具了一张欠条,承诺于2017年12月15日前付清转让费欠款203000元。
2017年11月底,叶鞘和蒋生径突然得到消息,他们承包的420亩土地当中有200亩被禁止开发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17年,上海市全面开展了土地的清理工作,叶鞘和蒋生径承包的420亩土地就在清理范围之内,除了叶鞘和蒋生径已经平整并开始耕种的200亩土地以外,其余220亩土地被禁止开荒。
土地清理工作结束以后,有关部门发布政策,允许农用地承包方与专门从事土地扶贫开发的坤罗公司针对市郊农村已经平整并开始耕种的土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2018年2月12日,坤罗公司针对叶鞘从他人手中转包而来的市郊农村已经平整并开始耕种的180亩土地与叶鞘签订了《农用地承包经营合同》。
2020年3月15日,坤罗公司针叶鞘和蒋生径从余切丛手中转包而来的420亩土地中已经平整并开始耕种的200亩土地与蒋生径签订了《农用地承包经营合同》。
2020年3月29日,星期天,叶鞘和蒋生径将余切丛堵在了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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