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出租土地第13年,村委会进了法院(十五)

发表时间:2025-03-19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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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冠霖的律师继续答辩:“其四,《土地租赁合同书》约定:允许本村村民祭祖,但是本村村民不得影响土地内的正常生产经营。然而本村村民除了祭祖以外,每一年都在建设新坟,这些行为不仅违法,而且给韦冠霖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村委会违约在先,韦冠霖承租土地经营果园实现收益的合同目的难以实现,韦冠霖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听到这里,承办律师摇着头地想:“这些不都是签合同的时候说好了的吗?”

 

“其五,韦冠霖将承租的部分土地转租给夏风,而村委会却阻止夏风向韦冠霖支付租金,次承租人夏风的代偿请求权可以对抗出租人村委会的合同解除权,因此,村委会本应获得的租金被拖欠是自身原因造成的。”

 

听到这里,承办律师慨叹地想:“没经村委会同意就转租,他还有理了?”

 

“其六,村委会和韦冠霖已经在2023年10月11日达成了调解协议,如果村委会愿意执行该调解协议,韦冠霖就同意向村委会支付租金和违约金,但是韦冠霖需要向夏风催付租金以后,再向村委会分期支付。如果村委会不愿意执行调解协议,韦冠霖就享有先履行抗辩权,不同意支付租金和违约金。”

 

听到这里,承办律师心想:“哪儿有调解协议呀?会议记录上夏风都没签字!”

 

“总之,韦冠霖按照《土地租赁合同书》的约定投入了大量资金,完成了合同的主要义务,村委会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当法官询问村委会对夏风在本案中法律地位的看法时,承办律师申请暂时休庭。

 

承办律师向贾业解释道:“当初,法律师和我第一次见您的时候,法律师就建议过,在起诉状里列夏风为第三人。现在,法官当庭又询问咱们对夏风在本案当中法律地位的看法,这说明法官也很可能认为夏风是本案的第三人,咱们不能寄希望于法院主动追加夏风为第三人,还是主动申请追加夏风为第三人比较好,千万不能错失良机呀!”

 

“好,我同意追加!”

 

继续开庭后,承办律师代理村委会向法院申请追加夏风为本案的第三人,并变更诉求第四项为要求被告韦冠霖与第三人夏风共同清理承租土地上的附属物,将土地平整后交还原告村委会。

 

法官又询问了韦冠霖对夏风在本案当中法律地位的看法。

韦冠霖的代理律师也同意法院追加夏风为本案的第三人。

 

开庭到此,法官宣布休庭。

 

此后,法院制作并送达了追加夏风为本案第三人的通知。

 

再次开庭时,第三人夏风及其委托诉讼代理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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