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出租土地第13年,村委会进了法院(二十四)
发表时间:2025-03-28来源:互联网
著作权声明:本文系作者法经(微信号fajinglawyer)原创,访问者可将本文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分享至微信朋友圈,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文的任何内容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贾业继续读道:“驳回原告村民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韦冠霖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将由本院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二审人民法院。”
“怎么样?”
“侬料事如神呀!而且韦冠霖和夏风都对我讲啦,伊不会上诉啦……”
“虽然还留了个尾巴,但是毕竟这个案件现在已经审理终结了。我和承办律师向村委会提供的法律服务全部结束,您对我们的服务有没有不满意的地方呢?”
“我要是早一些认识两位律师就好了……”
“怎么呢?”
“弗至于变成现在个样:出租土地第13年,村委会进了法院……”
“您的心情我能理解,不过我刚才问的是您对我们俩的意见!”
“我用时髦的网络语言评价吧!”
“什么网络语言呀?”
“PF!”
“哈哈!您还真是很会与时俱进啊!您过誉了!承办律师很辛苦,而我只不过起到桥梁作用罢了。”
“侬过谦了!两位律师还没有吃早餐吧?我建议就在酒店一楼的‘面家’解决。”
“酒店一楼的‘面家’这么早就开门了吗?”
“六点半就开门了。”
“哪种面比较好吃呢?”
“推荐老上海葱油虾仁拌面、本帮弄堂黄酱面和老上海砂锅大馄饨。”
“咱们三个人,正好一个人吃一份儿,然后分别点评!”
“好呀!”
三人走进“面家”,这里环境优美,让人感觉非常舒适。
服务员的态度非常好,热情周到,使三人感觉宾至如归。
法经点了老上海葱油虾仁拌面,承办律师点了本帮弄堂黄酱面,而贾业则点了老上海砂锅大馄饨。
法经边吃边评价:“这老上海葱油虾仁拌面,葱油熬得香喷喷,不像其他面店那么油腻,虾仁很大,面条极细,根根分明,软硬度刚刚好,爽弹可口,分量也足,还可以免费续面,性价比超高啊!”
贾业点头道:“恰如其分!”
承办律师也开了腔:“我这份本帮弄堂黄酱面,面条滑溜,口感坚韧,魔都的浓油重口味,简直是黄酱面的天花板,让我欲罢不能啊!”
“情绪化啦!”
“您也点评一下儿馄饨呗!”
“好!装馄饨的是砂锅,馄饨是纯手工做的,调馅简单,真材实料,嫩滑好吃,汤鲜味美,是久违了的老味道!”
“都是好东西!”
承办律师放下面碗问贾业:“吃完咱们上哪儿逛逛呀?”
“真如寺!”
“好嘞!”
三人乘出租车,从酒店南门出发,经中江路、同普路、大渡河路、北石路,来到兰溪路399号。
贾业购买了三张10元的门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